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经审查,中冶地理信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监理乙级资质注销申请予以通过,现予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