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凤岗白玉泉矿泉水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凤岗白玉泉矿泉水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委托了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组织专家对《东莞市凤岗白玉泉矿泉水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凤岗白玉泉矿泉水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同意《方案》评审通过。《方案》的专家评审意见已按照规定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专家组意见,《方案》审查通过。
特此通告。
附件:东莞市凤岗白玉泉矿泉水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凤岗白玉泉矿泉水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zip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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