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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海东石油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转让公示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8-31 15:4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广东省东莞市海东石油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人为广东省东莞市海东石油有限公司,受让人为麻涌镇人民政府。项目位于麻涌河出海口南岸海域,在麻涌河大桥西侧600m处,项目拟申请转让用海总面积为0.1031公顷,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用海性质为经营性,海域使用权期限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4日。

  3.使用海域的位置图:详见附件。

  4.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东城区莞城大道268号,

  5.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769-26989895,0769-26983635,邮箱:dgzrzy_hyk@dg.gov.cn。

  附件:广东省东莞市海东石油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宗海图.jpg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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