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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沙田镇先锋渔港码头工程项目申请使用海域公示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7-01 11:17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市沙田镇先锋渔港码头工程项目用海申请人为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先锋村滨江路(先锋渔港),东江南支流东侧。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本项目涉海工程为码头、浮趸平台式小艇码头和浮鼓栈道,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二级方式)”;港池用海方式为“围海(一级方式)”中的“港池、蓄水(二级方式)”。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2.7278ha,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0.0697ha,港池用海2.6581ha。拟申请用海期限18年。申请用海范围内不占用海岸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

  3.使用海域的位置图:详见附件。

  4.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769-26989895,0769-26983635,邮箱:dgzrzy_hyk@dg.gov.cn。

  附件:东莞市沙田镇先锋渔港码头工程项目宗海位置图.jpg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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