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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海批复公告(2024年第4期)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12-30 11:39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项目用海已获得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批复时间

用海期限

备注


虎门港口岸工作船码头项目

东莞市口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透水构筑物用海

0.2146

2024.12.24

2043.12.23

新增项目

港池、蓄水用海

0.1801

2024.12.34

204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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