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港口岸工作船码头项目申请使用海域公示
项目用海申请人为东莞市口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阇西村,申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拟申请用海总面积0.394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19年。申请用海范围内不实际占用海岸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8日。
3.使用海域的位置图:详见附件。
4.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769-26989895,0769-26983635,邮箱:dgzrzy_hyk@dg.gov.cn。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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