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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莞深城际轨道跨东江南支流大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9-05 12:29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穗莞深城际轨道跨东江南支流大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穗莞深城际轨道跨东江南支流大桥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编制主体: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论证报告名称:穗莞深城际轨道跨东江南支流大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8日

  意见接收单位: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9-26989895

  邮箱:dgzrzy_hyk@dg.gov.cn

  附件:穗莞深城际轨道跨东江南支流大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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