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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河护岸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5-31 18:09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东宝河护岸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东宝河护岸工程

  海域使用申请人: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中环宇恩(广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名称:东宝河护岸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3日

  意见接收单位: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769-26983635

  邮箱:dgzrzy_hyk@dg.gov.cn

  附件:《东宝河护岸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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