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镇滨江路项目申请使用海域公示
沙田镇滨江路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先锋村东江南支流沿岸。项目申请人为沙田镇人民政府,项目申请的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一级类)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一级方式)中的建设填海造地(二级方式)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0.5561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6日。
3.使用海域的位置图:详见附件。
4.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268号,联系人:戴文强,联系电话:0769-26989810,0769-26989869,邮箱:dgzrzy_hyk@dg.gov.cn。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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