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智能机器人 网站无障碍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工作 > 海洋管理
分享到:
东莞市国丰粮油填海项目申请使用海域公示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3-06-20 20:57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国丰填海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淡水河口作业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以及历史围填海项目分类标准,国丰粮油填海项目属于已填已用未批类,被列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2022102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东莞市等2个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64号),原则同意东莞市备案区域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按照处置结论,国丰填海项目备案后需补办用海手续。项目拟申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其他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申请用海面积0.1381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37年,申请用海界址占用岸线均为大陆人工岸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2023620日至630日。

  3.使用海域的界址图:详见附件。

  4.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268号,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769-269898100769-26989869,邮箱:dgzrzy_hyk@dg.gov.cn

  附件:东莞市国丰粮油填海项目位置图.png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36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