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东莞市行政区域总面积246500公顷,辖28个镇、4个街道和3个市属园区,总人口822万。到2011年底,全市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107970公顷,农用地107830公顷,未利用地30700公顷。东莞市矿产资源较少,主要为矿泉水、工业盐矿和建筑用花岗岩三个矿种。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内设办公室、计财科、纪检监察室、人事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科、资源规划科、执法监察科、政策法规科、测绘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批后监管科等12个科室,下设土地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测绘队等事业单位,全市32个镇街国土资源分局为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
2011年,东莞市国土资源管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执行力提升为抓手,以保障和促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为核心,扎实开展“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和“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2011年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双保”工程行动成效显著单位、“两整治一改革”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东莞市“市直机关先进单位”、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先进单位、“五五”普法先进单位、企业上市培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土地规划】 2011年1月,东莞市34个镇级(含松山湖、虎门港两个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全部通过广东省验收。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东莞市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年4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检查验收的最新要求,东莞市统一设立和更新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制作基本农田图件,建立了完整的基本农田质量数据库,并于2011年6月将更新的基本农田资料上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耕地保护】 广东省下达东莞市2011年耕地保有量任务不得少于31653.3公顷,基本农田任务数为27922公顷。东莞市政府将各项指标分解到32个镇街,并与各镇街签订《东莞市2011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继续由市财政按照500元/亩的标准对全市基本农田进行补贴,共补贴约2.3亿元。到2011年底,东莞市耕地保有量为382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28308公顷,超额完成省下达指标任务。
根据国家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要求,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先补后占”的原则,2011年对上报建设项目占用的365.2公顷耕地和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177.3公顷耕地,全部采取有偿受让补充耕地形式进行补充,落实责任单位,通过广东省验收确认,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
2011年7月7日,东莞市获得广东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综合三等奖。
【地籍管理】 2011年,东莞市国土资源系统全面启用新版《土地登记表格》及《简政强镇土地登记业务审批表》,进一步完善土地登记、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各项制度。2011年共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82406宗,办理抵押登记320宗,抵押金额165亿元。
进一步加强地籍档案管理,更换电子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门等硬件设施,严格执行专人查找及档案出入库房登记制度。2011年共受理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2342批次,书面回复结果23357宗;协助司法机关查封土地使用权680宗,解封219宗;整理地籍档案资料13万份,协助数字化地籍调查换证查找地籍档案6.4万份。
【土地利用】 2011年,广东省共下达东莞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84.9公顷(农地转用808.7公顷),其中正式下达538.3公顷(农地转用433.5公顷),专项下达446.6公顷(农地转用375.2公顷)。东莞市进一步深化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除继续坚持新增指标由市统筹管理外,首次实行分类别按比例配置:重点工程项目70%、工业项目增资扩产5%、民生工程5%、园区返还用地5%、经营性用地10%、“三旧”改造用地5%。2011年实际上报省市批次共占用新增建设用地919公顷,农地转用808.7公顷,年度计划指标全部使用完毕,没有突破省下达指标规模。
2011年,东莞市共办理用地预审477宗,面积1353公顷。国务院批准东莞市单独选址项目共4宗,面积534公顷;省政府批复东莞市报批23批次,总面积338公顷。
建立存量土地台账,将年度盘活存量土地和处置闲置土地任务分配给各镇街,制定全市盘活存量土地内部指引,明确位置转换、调剂使用、限期供地等分类盘活措施。2011年共盘活存量土地1133.3公顷,其中处置历史闲置土地130宗、333.3公顷。
全力完善“三旧”改造历史用地手续,共完成347宗、1600公顷权属地类调查,编报改造方案165宗;改革审批制度,对“三旧”改造方案实行集中审查,对改造项目建设前期手续研究试行并联审批,共审查改造方案177宗;加快推动项目进入改造实施阶段,启动“三旧”改造项目108宗、面积966.7公顷;报省完善集体土地征收或转为国有手续项目9宗,获批5宗,批复宗数和面积均居全省首位。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布置要求,2011年12月按时完成《“三旧”改造构建利益共享机制政策储备研究成果报告》,为国家和省提供了政策储备。
2011年7月7日,东莞市获得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三等奖。
【土地市场】 2011年,东莞市一级土地市场出让地块145宗,面积38.1公顷,成交总价124.19亿元;二级市场通过挂牌交易和鉴证交易方式共办理转让地块190宗,面积326.08公顷,总成交为16.59亿元。
2011年2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将东莞市确定为土地、矿产网上交易试点单位。8月26日,东莞市正式开通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2011年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出让地块18宗。
【矿产管理】 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矿山企业11家,其中矿泉水厂9家,盐矿厂1家,采石场1家。2011年按期完成全市矿山企业的年检工作和采矿证国家统一配号的换证工作,没有发生无证开采和勘查、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违法审批发证等案件,非煤矿山无“五无”事故发生。
2011年9月26日,东莞市完成第一批56家关闭采石场复绿施工的招投标工作,复绿总面积243公顷,由市、镇两级财政总投资2.7亿元。
【地灾防治】 2011年,东莞市共排查出灾害点320处,重要灾害点115处,主要类型为滑坡、崩塌,威胁人口达7000人,潜在经济损失达5.3亿元。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于西南部的清溪、凤岗、樟木头以及东南部的长安、虎门等16个镇。全市威胁百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共有3处。
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共发放整治通知56份,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函132份,督促开展治理工作。各镇街对隐患点竖立或修补警示牌,发放防灾和避险明白卡,落实了责任人和应急措施。全市累计投入6000多万元,治理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40处,治理率约11.9%,其中治理列入省威胁百人以上的重要地质灾害点2处,治理率约67%,顺利完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在册灾害点治理率10%、重要灾害点治理率15%的目标。
【测绘管理】 2011年3月,东莞市财政下拨901.68万专项资金,推动“数字东莞”城市空间框架建设,运用测绘成果开发全市基础地理空间信息共享平台,启动了规划、环保、卫生系统的试点应用。
2011年4月6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东莞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正式印发实施,明确未来五年东莞市测绘事业的发展方向。
创新1:500地形图修补测量工作模式,重新编写《东莞市1:500地形修补测量技术设计书》和《东莞市1:500 地形图修补测量检查验收纲要》两个技术文档,指导全市修补测量工作。从2011年起,全市1:500地形图修补测量工作由市局统筹安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测量队伍承担,参照2011年度埔田片区修的经验,实现全市范围内每年开展一次修补测量工作的目标。2011年完成32个镇街修补测量验收工作,验收面积约13000公顷。
2011年对全市33家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进行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完成1宗乙级测绘单位变更初审,3宗乙级测绘单位系统数据补充和复审换证初审,2宗丁级测绘单位变更核准,3宗丙级及26宗丁级测绘单位系统数据补充和复审换证的初审,8宗丁级测绘资质申请核准, 35宗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约202500公顷),21宗市外测量队来莞承接任务登记备案。
【执法监察】 2011年,东莞市进一步完善市、镇、村、组四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严密监控用地行为,共向违法用地单位、施工单位和共同责任部门发出执法告知书410份,查封违法用地现场115个。充分发挥土地信访和12336举报电话的提供案源作用,2011年处理举报电话191件次、办结群众信访417件次。
2011年共查处新增违法用地案件193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宗,追究党纪政纪责任17人。
根据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统计,东莞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27%,通过主动抓好预防和整治,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的检查考核。2011年12月22日,东莞市获得广东省2010年度土地执法监察一等奖。
【普法宣传】 2011年,东莞市着力加强国土资源普法宣传。6月14日~16日,市政府组织举办全市新任村(居)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班,对各镇街分管国土领导、村(居)委会书记和主任、村民小组长共4000多人进行普法教育。6月18日,市国土资源局、团市委联合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宣传教育活动,向200多名基层志愿者宣传土地管理政策形势。6月25日,市国土资源局、团市委联合开展“幸福东莞·珍爱国土·青年担当”—东莞市纪念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500多名青年团员、志愿者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