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通常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大确权”手续,指的就是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商品房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须在开发企业办理首次登记后,购房业主才能办理转移登记,领取自家的不动产权证书。那么,开发企业“大确权”怎么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期《不动产登记知多D》马上话你知!
一、首次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要办理其他类型的登记,如增量商品房转移登记(即一手房办证)、抵押登记等,对应建筑物需先完成首次登记。
二、商品房首次登记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或者其他法人和组织经批准建设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工业生产用房等用于开发项目或自用的,在项目竣工后,可以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商品房首次登记)。
三、开发企业如何申办商品房首次登记?
东莞市于2020年3月底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网上预审制度,开发企业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需在“东莞市不动产在线申请系统”(网址:http://121.10.6.152/mainWeb/index/gdbdc)提交网上预审申请,登记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后,开发企业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业务区递交资料正式受理,登记部门1个工作日内办结出证。
关于“东莞市不动产在线申请系统”的企业账号申请、系统操作、首次登记办事指南等指引文件,可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信息网搜索“商品房首次登记”关键字,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关于推行商品房首次登记网上预审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全程网办的通知》(东不动产通〔2020〕35号)的附件获取。
扫描二维码可获取《关于推行商品房首次登记网上预审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全程网办的通知》
四、商品房首次登记与东莞推行的“交房即发证”有何关联?
2020年3月31日起,开发企业在房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后和业主约定交付日期前的这段时间,在线申请商品房首次登记预审并完成正式受理审核后,购房业主即可随时随地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申办不动产权证,申请表单及材料由系统抓取结构化数据获取,1个工作日办结出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购房业主可选择纸质证书邮政寄递,或通过电子委托的方式委托开发企业代取产权证书,在交房的同时一并领取不动产权证,实现“确权即发证”“交房即发证”。
五、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需要收费吗?
需要缴纳不动产登记费。首次登记网上预审业务通过审核后,部门工作人员发送缴费通知书至企业预留的邮箱,并附上转账须知,企业申请人可通过银行转账、扫码缴费、网上缴费、银行柜台缴费等方式缴纳登记费。
依据有关文件规定,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含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非住宅类550元/件。可通俗理解为住宅、车位80元/套,非住宅(商业、办公)550元/套。符合优惠减免情形的,可按规定减免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依据文件及具体减免情形可通过业务办事指南查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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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申请多栋(套)需提交几份材料?
可按栋或者按套分批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以栋号为单位准备一套对应的申请材料,并由登记工作人员根据业务所含单元号个数、房屋类型开具一笔缴款通知书。具体收件材料等信息可扫描上方办事指引二维码,或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获取。
七、开发企业在办理了商品房首次登记后,发现房屋上下楼层属同一户型,但是套内建筑面积存在较大差异,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已确权的房屋面积登记有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由开发企业提供经审核的权籍调查资料单方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