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中的作用,现启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向有关单位征集专家库候选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对象从省、市内地勘单位、勘测设计单位、科研单位、大学院校等单位以及各镇街(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人员中择优选出,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基础地质、岩土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安全工程、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地质矿产勘查、测绘工程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的技术人员均可推荐。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协助处理突发地质灾害,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到事发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二)参与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的评估、咨询;
(三)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重大课题研究,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提供依据;
(四)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参加市自然资源局或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织的重点工作督导或技术咨询工作;
(六)承担其他与地质灾害应急有关的工作。
三、入库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了解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一般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所在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具有现场处置和一定管理经验;
(四)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和院士除外),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各类地质灾害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有关活动;
(五)需经单位同意并由单位推荐。
四、推荐材料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二)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三)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能力、业绩等证明材料。
五、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对于符合条件、自愿加入专家库的个人,将所需的推荐材料提交其所属单位进行推荐。
(二)各有关单位收集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的材料后择优推荐,并将所推荐的专家推荐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局防灾与生态修复科。
(三)资格审查。根据推荐情况,结合各专业需要,我局将对推荐专家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公告。经审查通过纳入专家库的专家,将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后纳入专家库管理。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及专家工作状况适时调整专家库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专家本人及所在单位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专家推荐的全部资料及汇总表由单位加盖公章,并派专人以“专家推荐名单及证明材料+单位”样式将电子版及盖章版PDF打包发送至邮箱:dgzrzy_xfk@dg.gov.cn,盖章版复印件寄送至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防灾与生态修复科(联系人:田海艳,电话:0769—26983608)。
(三)本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8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