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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听证会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9-12 15:0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听证会案由:

  非法破坏农用地、非法占用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东自然资(执法)告字〔2025〕1号)

  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于2024年12月起,在虎门镇怀德社区“王支垅”(土名)擅自占用土地堆放砂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非法破坏农用地和非法占地的违法事实。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限期治理被破坏种植条件的耕地、恢复耕地种植条件,限期退还占用土地,限期清除堆填砂石、恢复土地原状,罚款等处罚。

  当事人:

  广东万骏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5年9月18日10时00分

  听证会举行地点: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厅(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268号)

  注意事项:

  如认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在听证会举行前向本机关申请参加听证。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如需旁听,须持身份证原件做好身份登记。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2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6983828、2698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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