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3日是第34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共同打造有韧性的未来”,强调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灾害风险治理模式,保护好灾害脆弱群体,加强防灾减灾中的韧性建设。
2023年以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高度重视灾后复盘总结提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领导高度重视】
5月17日,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强降雨防御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明确市、镇年度任务分工,强化部门间协调,部署全市全年、特别“龙舟水”等重点时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5月18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龙舟水”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做好“龙舟水”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和督导落实进行了细化部署。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台风带来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9月8日,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防台风会议,强调落实好防灾责任,扎实严密做好台风“海葵”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周密组织部署】
7月3日,《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自然资源局名义印发。《规划》提出至2025年,我市要逐步提高调查精度、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增强综合治理力度、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完善体制机制等任务目标。根据规划和省部署,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东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细化出了六大工程18条具体任务。为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先后印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龙舟水”强降雨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片督导检查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做好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人员转移、督导检查各项工作。同时,市自然资源局向市有关部门、镇街(园区)政府(管委会)转发省地灾防治办《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并针对重点行业风险点专门去函相关部门,提醒市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的地质灾害风险点防范、提醒属地政府(管委会)强化辖区地质灾害防御。
【加强排查整治】
2023年,全省入汛日期为3月27日。入汛前,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既定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力量开展了汛前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入汛后,特别是5、6月“龙舟水”和8、9月“台风”降雨密集期,市自然资源局严格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排查。3月27日至9月26日,全市自然资源部门共出动地质灾害巡排查7320人次,实现了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重点风险区巡排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46处,其中40处已完成工程治理、搬迁避险等综合防范措施,处于待验收、核销状态;1处正在开展工程治理;5处采取了专业监测措施。
【科学开展预警】
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雨情雨势变化,加强与气象、三防会商研判,联合市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9次(其中Ⅲ级预警18次;Ⅱ级预警1次,预警范围为大岭山镇),提醒相关单位和市民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发布预警以后,按规程启动自然资源系统相应预警响应,认真开展巡查监测、值班值守、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强化督导落实】
按照《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片督导检查的通知》安排,建立局领导分片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由包括局主要领导在内的班子成员带队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巡查情况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综合治理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际组建7支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在“龙舟水”和台风期间实现了对全市13个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重点镇街(园区)督导检查全覆盖。
【严格值班值守】
市自然资源局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值守制度,形成市局、分局、测绘院并协调地质九队四方面联动值班机制,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相关信息上传下达通畅,确保接报灾险情后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属地政府、市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和应急测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