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东莞220千伏滨湖输变电站工程和枫树坑排渠绿化配套工程)》(编号:44190020260025)已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原因
项目拟在松山湖金多港片区共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5008公顷,涉及东莞220千伏滨湖输变电工程和枫树坑排渠绿化配套工程,前者旨在落实“十五五”规划变电站建设要求、完善松山湖220kV电网结构,后者拟将现状草地(规划为陆地水域)调整为公园绿地以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区域生态空间布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松山湖组织编制了本方案,经我局审批后对松山湖城镇开发边界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总面积为1.5008公顷,使用后相应地块均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9月22日
附图: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