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横沥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职教城大道支路项目,振兴路葵香园段项目,崇德路支路项目,A18-03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新四变电站项目,田坑变电站项目,石涌村城中村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编号:44190020260023)已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为完善镇内道路交通和电力配套设施,横沥镇拟实施职教城大道支路项目,振兴路葵香园段项目,崇德路支路项目,A18-03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新四变电站项目,田坑变电站项目,石涌村城中村配套道路等7个项目,拟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7834公顷。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横沥镇组织编制了城镇开发边界局部调整方案,经我局批准后,对横沥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予以局部优化调整。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总面积为1.7834公顷,落实后相应地块均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本方案实施后,横沥镇城镇开发边界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出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全部位于开发边界外,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8月12日
附图: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