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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东坑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生态园-寮步湿地三角洲配套交通项目-翠香路与生态园大道立交、东坑镇亭岗排站重建项目)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8-07 16:2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东坑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生态园-寮步湿地三角洲配套交通项目-翠香路与生态园大道立交、东坑镇亭岗排站重建项目)》(编号:44190020260021)已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为完善片区道路交通体系和排水设施,东坑镇拟开展生态园-寮步湿地三角洲配套交通项目——翠香路与生态园大道立交和东坑镇亭岗排站重建项目建设,拟在开发边界外新增规模2.5938公顷。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东坑镇组织编制了本方案,经我局审批后对东坑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总面积为2.5938公顷,使用后相应地块均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由于东坑镇城镇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已全部落实,拟采用置换方式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置换调出地块面积为2.5997公顷。本方案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全部位于开发边界外,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685

  附图:

  附图3-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LS01-05、WLS07-08).jpg

  附图3-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LS06).jpg

  附图3-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TC01).jpg

  附图3-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LS01-05、WLS07-08).jpg

  附图3-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LS06).jpg

  附图3-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TC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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