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沙田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沿江高速桥底道路工程〔进港中路至涉铁段〕)》(编号:44190020260018)已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沿江高速桥底道路工程(进港中路至涉铁段)项目位于沙田镇临海产业园片区的沿江高速桥下两侧,属于沙田镇临海产业园片区,连接疏港通道(进港中路)与城市次干道(物流中路)的城市主干道。该项目建设对改善交通环境、助推市容市貌全面升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项目办理城镇建设用地批次报批手续的部分用地在最新启用版规划用地用海中未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我分局组织编制《东莞市沙田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沿江高速桥底道路工程(进港中路至涉铁段)项目)》,对沙田镇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涉及总面积1.6540公顷,使用后均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本方案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7月7日
附图: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