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东莞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线开展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维护和数据汇交更新的函》(自然资办函〔2026〕610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2025年东莞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自然资源部检验合格,并已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2026年7月15日
三、公告内容
方案调整地块涉及东莞市茶山镇、大岭山镇、石排镇、黄江镇、松山湖、谢岗镇、樟木头镇、南城街道和长安镇等9个镇街(园区),调入总面积69.9117公顷,调出总面积69.9141公顷。
方案符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调整优化后不突破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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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