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常平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袁山贝110kV变电站、土塘220kV变电站、太和二路、县道X232线环常东路段及从莞高速横沥服务区东西区加油站联络道项目)》(编号:44190020260005),东莞市常平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袁山贝110kV变电站、土塘220kV变电站、太和二路、县道X232线环常东路段及从莞高速横沥服务区东西区加油站联络道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由于袁山贝110kV变电站、土塘220kV变电站两个变电站项目及太和二路、县道X232线环常东路段及从莞高速横沥服务区东西区加油站联络道三个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未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无法落地实施。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我分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常平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袁山贝110kV变电站、土塘220kV变电站、太和二路、县道X232线环常东路段及从莞高速横沥服务区东西区加油站联络道项目)》,局部调整了常平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常平镇城镇开发边界外已超出可规划布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置换调入地块总面积1.7239公顷,使用后均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安排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1.7239公顷用于置换调出。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2月10日
附图:
图2 WTR02地块、WTR03地块土地使用前规划局部图.pdf
图8 WTR02地块、WTR03地块土地使用后规划局部图.pdf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