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工作要求和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凤岗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东莞市凤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形成草案,并于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5日在凤岗镇政府网站和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进行了公示。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现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进一步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2日。
二、公示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
(一)发送至电子邮箱:fgghs19@163.com;
(二)邮寄或当面提交至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凤岗镇人民政府规划管理所,邮编:523000。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上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凤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东莞市凤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pdf
关于《东莞市凤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批前公示.pdf
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