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大岭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对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4日。
二、规划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dalingsha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3号规划管理所公示栏。
三、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发送邮件到1178001328@qq.com;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大岭山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82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大岭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意见”。
四、关于听证会的有关事项,请关注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网站后续通知。
五、联系方式:东莞市大岭山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5621121。
《东莞市大岭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读本.pdf
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