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高埗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审批表(高埗镇芦村村、护安围村、上江城村排站项目)的公告
根据《东莞市高埗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审批表(高埗镇芦村村、护安围村、上江城村排站项目)》(编号:4419002023112),东莞市高埗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审批表(高埗镇芦村村、护安围村、上江城村排站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保障水务工程项目的用地需求,确保东莞市水务高质量发展。拟使用预下达规模1.2290公顷调整土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290公顷,涉及4个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高埗镇芦村村、护安围村、上江城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高埗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2290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12月12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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