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石龙产业用地项目)的公告
根据《关于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石龙产业用地项目)的批复》(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60号),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石龙产业用地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引进新型产业用地项目,拟建设一处新材料国际标准生产基地,使用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0.3487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模置换的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位于石龙镇蒲溪村,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0.348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石龙镇蒲溪村,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市石龙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12月8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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