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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东莞段)新增用地)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3-12-04 15:49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东莞市大岭山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东莞段)新增用地)》(编号:441900202392),东莞市大岭山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东莞段)新增用地)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缓解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东莞段)周边道路拥堵,优化道路通行能力。拟使用预下达规模0.1855公顷调整土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1855公顷,涉及1个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村、大塘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大岭山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1855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12月4日。

  附图:

  1. 东莞市大岭山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2. 东莞市大岭山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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