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长安上角工改工项目)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48号),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长安上角工改工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
为优化资源配置和推动产业升级,拟建设东莞市长安镇上角工改工项目。该方案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但不符合土规,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式调整建设用地布局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情况
调入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长安镇上角社区,总面积为0.4384公顷,原规划为限制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0.43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长安镇上角社区,总面积为0.4384公顷,原规划为允许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批准后,东莞市长安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9月11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