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大朗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大朗段))》(编号:441900202353),东莞市大朗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大朗段))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品质交通城市,拟开展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大朗段)项目,拟使用我市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1617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1617公顷,涉及26个落实地块,位于大朗镇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蔡边村、洋乌村、水口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大朗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6.1617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8月14日。
附图:
1.LS01-LS20东莞市大朗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2.LS01-LS20东莞市大朗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3.LS21-LS22东莞市大朗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4.LS21-LS22东莞市大朗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