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大岭村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根据《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大岭村产业园项目)的批复》(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41号),东莞市大岭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大岭村产业园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加快产业落地,推动大岭山镇高质量发展,拟开展大岭山镇大岭村产业园项目。使用东莞市大岭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7.926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模置换的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位于大岭山镇大岭村,现状为建设用地、公路用地和村庄。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7.926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大岭山镇水朗村,现状为园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大岭山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7月18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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