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南部城镇建设项目一期)》(编号:441900202344),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南部城镇建设项目一期)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加快推进松山湖科学城建设,保障松山湖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拟使用我市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3443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3443公顷,涉及9个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松木山村、黄草朗村、洋坑塘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3443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06月19日。
附图:
1.东莞松山湖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05.jpg
2.东莞松山湖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05.jpg
3.东莞松山湖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LS06-LS08.jpg
4.东莞松山湖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6-LS0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