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智能机器人 网站无障碍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专项规划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分享到:
东莞市洪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4-10-15 07:55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各类用地,协调发展城乡区域土地利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要求,广东理文纸业物流公共服务项目涉及《洪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局部修改方案,已经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东国土资函[2014]12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成果公告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附件:

1、关于同意修改洪梅镇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的复函 .pdf

2、洪梅镇土规修改文本说明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