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勇于创新,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并取得良好效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优城市、拓空间”等中心任务,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具体表现在: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建设改革创新实验区稳步推进。对接落实“三区”重大部署,按照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的要求,全力推进空间规划、土地收储、流转、盘活、回收、开发、工业园改造、历史违建、优质项目落地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特别是全力争取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支持,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土地物业征收补偿路径和增值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转分离、镇村工业园“三不变”改造提升等9方面,探索一批新机制新路径,破除发展空间零碎化、低效化、均质化的格局,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城市产业发展布局。
2.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组建了市自然资源局,合理设立22个科室和机关党委;成立了35个园区、镇街自然资源分局;印发实施了市局“三定”规定,调整完善了各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完成了人员转隶等工作,市局领导班子、各科室和分局人员调整到位,实现了人员集中办公。统一了文件办理、公章管理、对外宣传、后勤管理,制定了集体议事规则等10多项制度,切实做到了人心凝聚融合、队伍稳定有序、工作无缝衔接。
3.行政审批持续提速。梳理全局289项事权,重塑审批流程,按照“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要求,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变更办理规划条件调整,审批时限由原来38天压缩至8天;建设项目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总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实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按需统一征求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人防、气象、属地政府等相关部门意见,申请材料由37份压缩至11份,审批时间由55天压缩至15天;“三旧”改造项目审批由以往串联的6个审批事项“打包”合并审批,审批时间压缩至6个月内。
4.简政放权深入实施。积极落实市直管镇体制改革部署,按照“权责一致、能放尽放”原则,赋予功能区规划编制、供地审核等99项行政职权,涵盖自然资源管理重点环节,占功能区职权总数59%,并转隶和选派35名干部到两个功能区,提供自然资源“一张图”和信息化审批平台等技术服务。重新调整下放镇街(园区)事权共172项,其中委托自然分局实施139项、委托镇街规划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28项、委托镇(街)及滨海湾指定部门实施6项,全面推动服务前移。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认真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安排。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东府[2018]149号)的要求和安排,为加强我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规范我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行为,整合和利用我市地下管线信息资源,切实推进我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确保我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草拟了《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并完成征求市直各相关单位、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线权属单位、社会各界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经多轮的修改和完善,现已形成送审稿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
2.按时按质完成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为强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原则、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准入、细化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分类、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流程,进一步落实上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依法依规及审批高效,我局按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从立项、计划到调研,我局草拟了《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程序已征求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专家、社会公众意见,经局内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后,我局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已形成《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报请市政府审定。
3.认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尽快完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工作的函》的要求,我局就自然资源领域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包括清理证明事项和兜底条款以及对部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其中清理证明事项和兜底条款方面,我局有5份文件共16条规定拟修改或拟删除;对部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方面,我局有6份文件已修改,2份文件已废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里的涉及我局的事项包括编制或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或修改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或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编制或修改矿产资源规划、制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等切实履行决策研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促进依法民主决策。根据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通过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保障利害关系人、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特别是事前公开,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在作出决策前会告知利害关系人、行政相对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或主动进行听证公告,以进一步听取意见,促进依法民主决策,包括征地、行政处罚、土地闲置、编制地价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等等。今年我局共组织听证会13场。
3.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局对机构改革前各法律顾问单位的工作情况包括案件数量、案件结果等等进行统计分析,并据此选定两家法律顾问单位。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我局的合同审核、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有效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部署安排,制定我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形成标准化的公示流程和公示方式,统一化文书格式,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健全法制审核程序。不断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2.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及时对接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按要求录入行政执法信息,推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的公开透明。落实省政府要求,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上线应用,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
3.加强与公检法联系配合。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我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加强联系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树立全局观念、形成打击合力,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确保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强化案件移送工作、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4.完善执法监察工作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情况,完善我局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包括完善部门联合控制违法用地机制,修订《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实施方案》、《东莞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若干规定》;包括完善执法监察队伍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岗位设置,细化执法监察科、执法督查组的职责分工,制定周例会制度、内务管理制度、执法监督组考核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完善执法监察查处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案件会审制度、自然资源刑事案件移送制度等工作制度。包括建立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坚持按期检查各自然资源分局的案件质量,重点量化考核案件的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全过程记录等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责任意识,提升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公开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落实有关工作,同时机构改革后立即草拟《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形成较完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全局政务信息公开计划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目前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包含政策法规、机构工作动态、业务工作、专项工作、在线服务和公众互动等栏目,符合国办、部、省和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要求。
3.完善公开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工作流程的规范及约束。局属各单位均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及贯彻落实。让本单位收到的每一份信息公开件都有专人跟进,以较高的办事效率,确保每一个申请人都能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得到答复。截至10月底,我局共受理并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023宗。
4.开展政策解读,扩大政策影响。按照“放管服”的要求,为及时送政策到基层、到企业,帮助参与城市更新的各类主体更好地掌握政策、更高效地开展工作,我局启动新一轮面向实操的政策宣讲。这一轮宣讲培训以“问题导向”和“实操导向”,采用由镇街出题、部门指导、协会承办、机构解题的创新性方式开展。这种新的培训方式充分发挥了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极大提高了培训的效率,弥补了部门人员力量的不足,也通过镇街出题、部门指导、机构专业讲解,极大加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效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2019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11件,其中主办29件,协办82件。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以对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同时我局建立科学的办理机制,创新完善办理方式,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办公室抓协调、职能科室具体办的办理机制。
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我局已按省市政数局要求,完善“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146个事项办事指南等要素,并按市要求将其中107个事项纳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我局行政审批、处罚等数据也已共享到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同时,我局规划业务网上报建系统已实现网上审批,申请人和社会群众均能在线监督并透过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咨询与投诉。其余事项也基本进驻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也能实现在线监督、咨询和投诉等功能。
3.加强审计监督。为规范财务制度,避免财务风险,2019年8月,我局出台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对我局管理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均设立相关的分级审批、分批授权机制,确保申请人及审批人分开,印鉴使用人及保管人分开,采购人及付款人分开。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情况接受市财政局监管,并积极配合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4.重视社会舆论监督。我局专门设立来访室接待来访群众,接访工作人员能够直接解答的直接解答,不能直接解答的可让来访群众以书面形式反映事项,由接访工作人员将书面材料交办公室转由相关业务科室或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部署以及省信访局推进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局建立了东莞市自然资源信访信息系统,做到了纵向对接部、省厅自然资源信访信息系统,横向对接市信访局信访信息系统;对于致电我局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记录来电群众所反映的事项后,将记录的内容交办公室转相关业务科室或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我市设立12345政府服务热线,群众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由12345政务服务中心将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事项转由我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责办理;群众可以登陆12336微信举报平台,微信举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加强资源管理信访维稳工作。畅通来访、网上、来电、12345、12336等信访渠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10月31日,共接待来访群众280批508人次,接收土地违法线索举报及信访投诉事项共738件次,通过12336微信举报平台接收土地违法线索117条,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678份,办结率100%。
2.加强资源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稳工作方面,我局一直坚持耐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础上,对适宜运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以调处的矛盾纠纷,通过“访调对接”,在大调解工作框架内予以调处,就地解决,以达到重复信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量逐步下降的目标,切实做到在信访中反映的矛盾纠纷有责任主体调处、调处及时和调处在基层。
3.加强资源管理复议诉讼工作。我局一贯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复议审查活动和法院审判活动,认真执行政复议决定和法律生效判决。同时为加强法制宣传,反向排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我局坚持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涉分局和我局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共同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调查和应对。截至10月底,我局新收行政案件154宗(其中诉讼66宗,复议86宗),比去年同期增长31%;其中胜诉70宗、胜诉率91.25%,与去年持平。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于2019年初制定了学法培训计划,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
1.重点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敬畏法律、了解法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按计划,我局将举办两期领导班子专题讲座,主题分别是解读新《土地管理法》和新《房地产管理法》,加强领导班子对新法修改内容的认识和理解。
2.开展系统内法治专题培训。机构改革前2018年11月底,组织相应法治专题培训,例如宪法法治专题培训,主要围绕“宪法、党的十九大及全国两会精神解读”、“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的能力及行政风险防范”等方面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要点和精髓,探索进一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和办法。机构改革后,我局计划于12月组织一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主要精神以及依法行政要点等等。
3.利用“防灾减灾日”、“世界海洋日”“土地日”、“测绘日”等宣传节点进行普法。在对外普法宣传的同时,事实上也是对我局工作人员相关法律知识的再普法再巩固过程,我局对此予以十分重视。一是开展5.6-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活动期间,我局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知识,并表示将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此次活动现场共接待了广大咨询群众300余人次,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海报约700余份,实现广大群众学习“零距离”。二是开展6.8“世界海洋日”宣传活动。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广东陆海统筹主题宣传月活动统一部署,结合东莞当地特色,6月3日上午,我局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海岛拓展活动,并参与全省陆海统筹宣传展播东莞站拍摄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关注海洋资源,守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三是开展6.25“土地日”宣传活动。6月中旬,我局在长安广场举行第29个全国土地日暨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今年宣传主题为“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现场设立宣传展位回答群众咨询,并开展丰富多样的现场活动。不仅是对外的普法宣传,也是对内的一个加强普法。四是开展8.29“测绘日”宣传活动。为加强国家版图意识,我局开展主题为“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的测绘宣传活动,还联合东莞海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从事加工地图产品的进出口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对企业进行地图管理的普法宣传。此外还举办了全系统的国家版图知识专题培训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对“问题地图”的辨别能力。
4.组织参加各类学法考试培训。例如根据市普法办学法考试要求,我局于2019年9月组织了共335名市自然资源系统公务员、参公事业编工作人员开展了2019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为100%,优秀率为98%。通过这次学法考试,各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学习了关于宪法、扫黑除恶、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2020年工作计划
当前,东莞正面临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三区”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对依法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下来,我局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为我市深度参与大湾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建主业,夯实政治建设基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和“五好六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夯实党组织基础工程。紧扣自然资源部门特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党支部品牌争创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法治”相融共促。坚持正确的用人选人导向,加强干部能力培训和执行力建设,完善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干部考核激励体系。严格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规范完善业务流程和风险防控措施,推动“阳光工程”建设,抓好干部职工廉洁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闯敢试、努力担当、勇于负责的工作氛围。
(二)解决改革难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厘清职能分工,解决与其他部门的职能划转问题。完善市、功能区、镇三级管理链条,厘清职能划分,确保管理责任无重叠无遗漏。对于市一级层面,明年重点做好省级行政权力压减事项的承接工作,制定承接事权实施方案、业务办理操作规程,依法依规行使下放是权力。对于功能区一级层面,待市功能区总体方案通过省级备案后,继续完善市政府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功能区工作。对于镇街一级层面,理顺镇(街道)自然资源分局、规划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分工,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规划业务合并、不动产登记等职能划分,制定及落实镇街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界定工作指引。
(三)充实专业人才,建立长效培养机制。按上级要求增加法制审核人员编制数量,以满足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同时加强法律培训,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律培训,包括每年定期组织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两期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对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定期组织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新机遇下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等等。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8日
(联系人:尹艳芬;联系电话:0698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