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南支流港湾大桥施工栈桥 海域使用权证变更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2020年1月23日至2月1日(10天)。
3.使用海域的界址详见附件。
4.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268号,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69-2698986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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