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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第四届市规委会第14次专项与环艺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6-04 17:18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规委告〔2025〕3

  专项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第四届市规委会第14次专项与环艺委员会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审议了《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东莞市保护规划(2021-2035年)》等2个专项规划,审议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按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专项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第四届市规委会第14次专项与环艺委员会会议)(1项)

(2025年5月28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组织编制单位

审议结果

1

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东莞市保护规划(2021-2035年)

专项规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议通过。

2

东莞市水网建设规划

专项规划

市水务局

审议通过。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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