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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次专项规划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08-08 02:3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次专项规划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东规委告[2016]4号

依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市专项规划委员会于7月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东莞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2016-2030)》规划草案并由市专项规划委员会赖健伟主任委员正式签发,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市专项委员会审议意见表(1项)

(2016年7月6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组织编制

单位

项目规模

审议结果

1

东莞市应急避护场所

建设规划(2016-2030)

专项规划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议通过。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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