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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136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建字[2002]394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本城市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种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档案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
第四条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一)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 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符合本规定附录A。
第五条 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
(一)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得使用复印件、电子签名和电子图章。
(六)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八)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
1.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 mm×80 mm。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2.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略)
(九)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以变更图章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变更图章尺寸为:35 mm×15 mm。
变更图章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略)
(十) 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在图标上方或旁边以文字注明变更修改依据。
(十一) 对发生设计变更的工程项目,要求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见附录B),该汇总表组卷时应放在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之前。
(十二)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 mm×210 mm),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
(十三) 归档照片统一采用4R规格,要求冲晒质量好、图像清晰、画面完整、照片上无划痕、污渍和磨损。数码照片要求400万像素以上,光学照片另需提交底片。
(十四) 归档用光盘要求光盘质量良好,刻录文字、图形、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光盘没有磨损、刮花、变形和断裂。
第六条 工程文件归档的时间、套数要求
(一)归档的时间:
1.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验收后进行。
2.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东莞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对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二)归档的套数:
1. 工程档案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2.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填写城建档案移交书和档案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3. 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由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立卷归档。
第七条 工程文件立卷的原则与方法:
(一)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一个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立卷。
(三)工程文件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声像档案六部分。
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立卷;
2. 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立卷;
3. 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立卷;
4. 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专业立卷;
5. 竣工验收文件可按单位工程立卷;
6. 声像档案可按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立卷。
(四)文字材料厚度不超过1.5厘米,图纸厚度不超过4厘米;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保持原状。
(五)卷内文件必须按本规定附录A的类别和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图纸目录的顺序排列。
第八条 案卷的编目
(一)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制:
1. 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 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自成一卷的,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
4.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二)卷内目录的编制:
1.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样式符合附录以C。
2.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 文件按照卷内目录的顺序排列,如果在施工中不产生的文件,在卷内目录上不用打印出来。
4. 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一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5. 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施工用表编号或图号。
6.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7.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或起止日期(竣工图填写竣工图章上的日期)。
8. 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三)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1.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尾页之后,样式符合附录D。
2. 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四)案卷封面的编制:
1. 案卷封面样式符合附录有E。
2. 档号、档案馆(室)号和缩微号待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时统一填写。
3.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内容,由①建设单位名称、②工程地址、③工程名称、④分部工程或专业名称、⑤卷内文件内容五部分构成,其中⑤卷内文件内容必须符合《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移交一览表》(附录A)中所列案卷内容(标题)的要求。
4. 当同一类文件数量较多,可以组成多卷时,这些案卷的题名相同,题名后面加上括号,括号内以简短文字概括本卷内容。
5. 编制单位:填写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有多个形成单位时,选择其中一个主要的,其余用“等”代替。
6. 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7. 委托境外设计、施工的建设工程,其卷内目录和案卷封面必须采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
第九条 案卷装订与装盒
(一)案卷装订:文字材料必须装订,装订前要去除文件上的易锈金属物,装订采用两种形式。较厚的案卷用白色棉纱线在卷面左边一厘米处、上下分四等份打三孔装订,结头统一放在案卷背后;较薄的文件可用不锈钢夹、钉装订。装订要求整齐、美观、结实。图纸不装订,须采用牛皮纸打印内置封面。
(二)案卷的装盒:工程档案移交时必须按案卷顺序装盒,案卷较薄时,可多卷装入一盒(不超过5卷),卷盒样式符合附录E、F,质量符合东莞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
(三)卷盒的填写:卷盒封面无须填写,只须在卷盒脊背的“档号”栏用铅笔填写本盒内案卷的起止号,“案卷题名”栏用铅笔填写工程名称。
第三章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移交
第十条 凡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必须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原件)。
第十一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第十二条 工程文件立卷装盒后,各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双方填写城建档案移交书(样式见附录I),由建设单位汇齐全部工程档案后,送市城建档案馆检查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城建档案馆发放《东莞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证明》。不符合规定的,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移交。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提交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目录(附电子文件)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城建档案馆,一份存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目录须装订成册,并由以下内容组成:
(一)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目录封面(样式见附录G)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概况表(样式见附录H)
(三)城建档案移交书(样式见附录I)
(四)工程竣工档案案卷目录(样式见附录J)
(五)全部案卷的卷内目录(样式见附录C)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市城建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
附录:
1. 附录A 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附资料目录)
2. 附录B 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样式
3. 附录C 卷内目录样式
4. 附录D 卷内备考表样式
5. 附录E 案卷封面样式
6. 附录F 卷盒脊背样式
7. 附录G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目录封面样式
8. 附录H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概况表样式
9. 附录I 城建档案移交书样式
10.附录J 工程竣工档案案卷目录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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