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快速导航

工作动态 返回首页

电子文件归档答疑
发布时间: 2013-11-22 09:51     来源: 本站    作者:

  1、 为什么要接收建设工程电子竣工档案?

       接收建设工程电子竣工档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各单位形成的应当归档的电子文件,须由档案部门统一管理” 
城建档案馆是接收和保管城市建设档案的专门机构,城建工程竣工档案及其电子档案是城市建设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规定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形成的属城建档案归档范围的档案都应当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2
、 东莞市电子文件的接收标准和格式规范有哪些依据?
       东莞市电子文件的接收标准和格式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制定的。

3
、 影响扫描电子文件大小的原因有哪些?
       影响扫描电子文件大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纸质文件的清晰度与文件内容的多少。
       
2) 扫描仪分辩率设置。
       
3) 操作人员的扫描技术
       
4) 扫描文件处理软件
       
5) 扫描仪质量
       
6) 扫描电子文件中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

4
、 电子文件的大小超出城建档案馆要求是否不接收?
       当电子文件的大小超出归档要求时,我馆会视超出范围的多少来确定是否接收。当一批电子档案中只有小部分超出归档要求的3倍以下大小时,我馆会接收,否则不予接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备案号:粤ICP备19108287号-2  ©2014-2016 AllRightsReserved
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咨询电话:0769-1234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标识码:4419000031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2020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