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伟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协调、防灾与生态修复、执法监督、财务、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协调科)、防灾与生态修复科、执法监督科、财务科、办公室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市土地开发中心、市自然资源技术中心;联系松山湖自然资源局以及石龙、寮步、大岭山、大朗、谢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分局。
历任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其间:2018.05—2021.06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挂职任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委常委、镇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