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东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土地类)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土地类)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xlsx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