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17-12-28 01: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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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勇于创新,认真开展法治国土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并取得良好效果。今年,我局获评为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政策法规科苏泽萍同志获评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国务院通报表扬我市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较少),成为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并获得5000亩用地指标奖励。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用地环境。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保持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压态势,规范了我市的用地秩序,切实保护好土地资源。一是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粮食安全意识,通过“盈余补充缺口”的方式完成了今年的耕地改造任务。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已通过省市两级验收,并获得省300亩用地指标奖励。完成了30.6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优化了基本农田质量和布局,最大限度地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布局更为连片完整,更利于后续保护和连片开发。二是落实基本农田生态补偿。为确实保护耕地,保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者的利益,确保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市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补贴,缩小基本农田与建设用地的利益差距,调动责任保护单位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分为省级和市级补偿:一是省级补偿,对于我市符合规定的基本农田,由省财政补贴15元/年·亩;二是市级补偿,遵循土地分类补偿原则,按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分类补助,其中,基本农田实有耕地补贴面积500元/年·亩,园地和鱼塘面积补贴300元/年·亩,林地面积补贴100元/年·亩,水乡地区按以上标准增加20%补助。今年我市共拨付了市补偿金13146.48万元、省级补偿金631.83万元。三是强化建设用地管控。我市一直以来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指标要求,做好数量上的指标控制、空间上的布局优化及用途上的利用管控,引导我市土地管理实现合理开发和利用。落实土规过程中,我市实行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双管控,有效遏制建设用地的盲目扩大,优先保障市重大、优质项目的用地需求。同时,为引导节约集约用地,我市出台《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明确用地指标分配原则及申报制度,并将剩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供地率、闲置地处置、“三旧改造”等节约集约因素作为指标配置考虑因素,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土地经济效益的同时,发挥建设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

2.强化用地有效供给,保障经济平稳增长。把做好用地服务作为重中之重,及时提供精准服务,保障了全市发展大局。一是突出规划管控。大力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成为全省首个完成土规调整完善的地级市,“土规”与“城规”的衔接率提高至90%,大大缓解了项目选址符合土规不符合城规的问题,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提供规划保障。二是调整用地结构。按照市委市政府“十大行动计划”的任务要求,用地指标大力保障支持园区统筹、“四新”经济、倍增计划项目、基础民生工程项目,适当倾斜次发达镇促使区域均衡发展。目前,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74宗4640亩(其中经营性用地15宗628亩,工业用地59宗4012亩),协议出让土地16宗718亩,以自用或流转方式供应集体土地39宗894亩,落实滨海湾新区建设用地规模4449亩,为8个次发达镇安排了2630亩用地指标,保障了240个市重大项目和44个省重点项目顺利落地,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用地调控。按照中央、省市加强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的要求,制定和公布了住宅用地中、长期供应计划,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创新了土地供应模式,采取“限总价、竞配建”、“限总价+熔断”、“限总价、竞自持”等多种方式供应住宅用地,从供给端对住宅用地价格进行调控,严防出现总价、楼面单价历史新高,目前累计供应房地产用地15宗893.5亩。

3.强化集约节约用地,提升土地产出效益。一是“三旧”改造深入推进。修订完善常态化配套政策,出台了《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三旧”改造土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为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截至目前,全市通过“三旧”改造供地共24宗约1185亩。二是产业用地管理进一步加强。为保障产业用地供给,推动划定工业保护线,落实产业发展保护区制度。目前,我市正在按照不低于全市规划建设用地30%的要求,划定365平方公里工业保护区。争取到省在我市开展解决重点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试点工作,推动解决重点制造业企业在用地指标、用地成本、补办用地手续,红线调整、用地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使用权抵押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相关试点实施方案已报省国土厅备案。向个镇街(园区)下发了《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推动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降低工业企业初始用地成本。三是规范土地收储管理。研究制定了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站点周边范围内土地收储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发展配套政策。按照“一个平台,两级联动”的土地收储机制,有序开展土地收储,顺利完成2017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8400万元的分配使用,2017年市级收储土地221.68亩,镇级纳入市土地储备库统一管理土地124宗共7678亩,办理出库108宗共6040亩。

4.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优化重点环节服务。一是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推动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全市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约29.8万本、不动产权证明17.3万本,日常办理业务量2500宗左右,有效维护了全市的经济社会秩序。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对全市35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明确分类应急处置和隐患整治措施,编制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和地灾防治规范化管理文件汇编,加强群测群防管理,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落实“七个有”的防范措施,坚决落实市、镇、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搬迁治理隐患点58处。构建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我市今年累计发生地质灾害险情10起,连续八年无人员伤亡。三是提升国土信息化水平。完善了2006年以前批次报批、供地等核心业务数据整理建库,开展了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批后监管系统等业务系统建设工作,对移动办公系统等业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逐步打通各业务系统、核心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通道,实现数据信息的交互共享。加快推进“一张图”数据中心管理平台二期建设,推动智慧城市时空云平台升级,把“智网工程”应用与国土管理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实现平台相互促进,共同谋划发展。四是积极化解涉土矛盾纠纷。专门成立了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信访维稳责任;试运行了市国土资源局信访信息系统,疏通信访渠道,及时处理重大信访苗头。完善涉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建立应对集体越级走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落实对“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专人跟办处理。

5.强化“放管服”改革,扩大简政放权成果。一是适时更新权责清单,优化审批流程。2017年8月,对接2017年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梳理更新我局行政许可目录,由2016年的22项调整为19项。2017年11月,配合市编办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调整后,2017年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权责清单共197项,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78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52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临时用地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平均缩短5个工作日,办结缩短比率达2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相对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了50%。二是深化简政强镇事权下放,激发镇街活力。2017年5月,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全面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将原下放至16个中心镇、园区、清溪分局的32项事权,经重新整合为25项事权,并新增下放至其他17个镇街,下放范围推广至全市各镇街、园区。向17个镇街分局下发“执法专用章”,明确使用权限范围,抓好业务培训指导,确保镇街顺利接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继续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结合东莞实际,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更新完善登记流程设计。印发《关于明确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明确解决方法与具体流程,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2.组织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目前,已对《印发<东莞市土地管理规定>的通知》等83项市政府涉土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公告废止、修订《关于印发“三旧”改造项目用地收费表的通知》(东国土资〔2012〕94号)等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基准地价更新、《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施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例如,《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在报请市政府印发前,先后4次征求部门、镇(街道)和社会意见,组织了专家评审和政策风险评估,报市政府审批前已经市局法规科、市法制局审查,并分别报市局办公会议、市长专题会议、市“三旧”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实施后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并组织了2场政策专题培训,积极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我局于2007年设立政策法规科作为部门内部法制审核主办机构,聘请两个法律顾问单位巩固力量,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均需经法制审查方可报批。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全年对530份信息公开答复、191份法院协查、32份信访答复涉法涉诉文书进行法律审查,减低诉讼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出台操作指引,推动“裁执分离”落实到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机制的通知》(东府办函〔2016〕372号)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制度(以下简称“裁执分离”)的实施,制作《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强制执行操作指引》,指明“裁执分离”的操作流程,推动“裁执分离”落实到位。

2.扩大黑名单影响范围,建立进入退出机制。根据《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积极配合,在“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平台”平台上建立“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警示信息栏,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予以公示,督促其尽快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避免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影响企业日常运作。同时建立进入退出机制,对已经公示但及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建立退出机制,在确定其已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后,尽快修改警示信息的内容,标明该处罚决定已被执行。

3.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打击涉土刑事违法犯罪。我局建立健全国土、公安部门对土地违法犯罪案件调查取证、案件审议、案卷移送、信息通报等环节的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2017年以来,我局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土刑事案件7宗。对于移送到司法部门的涉土案件,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司法部门的信息互通。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现责任到岗到位。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研究制定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分解表》,明确了责任主体、具体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组织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去年签订廉政承诺书的三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述廉活动,同时继续组织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强化监督问责。

2.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权责清单落实情况为重要标准,通过开展内部巡察、专题调研等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抓早抓小,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全面推进系统内部巡察。充分发挥内部巡察“利剑”作用,2017年对12个分局、房管所及市测绘院进行全面“问诊把脉”,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并汇总了7个方面122个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向全系统印发了《关于对照试点巡察发现问题抓好内部整改的通知》(东国土资党字〔2017〕9号),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扩大巡察成效。二是开展不动产登记风险防控专题调研。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检察院预防科成立课题组,通过与业务骨干座谈、广泛征求意见、下乡调研了解等方式,印发了《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课题研究方案》,并先后赴石龙、樟木头、南城和道滘等四个镇街的房管所开展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课题研究报告》,深入查摆廉政风险,全面剖析了原因,明确了防控的思路、措施和办法。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2017年,纪检监察室认真核实每一宗来自市纪委和市政府12345热线转来的关于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的举报和投诉,严肃查处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功能,坚持每季度对32个国土分局财务报表审核工作,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对有问题倾向的分局及时发出警示,督促分局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充分掌握干部任职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3.强化执法监察,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案件查处。以“事实认定清楚、查处程序合法、证据真实确凿、定性量罚准确、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规范”为标准,抽取90宗执法案卷进行质量评查,及时发现、解决案件查处工作的薄弱环节,推进案件查处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行政案件爆发性增长,我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好复议诉讼答辩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完善办案队伍配置,大力引入法律专业人才,办案人员增加至12人,增率达50%。强化经费保障,律师顾问经费由17.5万/年提高至平均74.3万元/年,有效保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开展;各科室安排一名副科以上干部组成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系统涉法涉诉工作。二是主动沟通,争取理解。日常工作中,积极与基层群众沟通、协调,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发现工作中可能存在诉讼风险的难点疑点,及时向省厅、两级法院,市法制局等上级单位请示,研讨解决共性问题,明确统一标准,确保妥善处理疑难问题。三是及时反馈,规范管理。定期总结重大疑难、舆情热点案件开展分析讨论,认真研读行政复议决定书和司法裁判书,通过对案件的总结分析来规范国土管理工作。邀请律师举办业务培训,由案说法形式剖析讲解民法及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务科室处理技巧和水平。对各个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案卷管理,整理案件材料及上传至信息系统,进行案件信息共享。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积极举办法制培训,培养高素质法治队伍。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会、国土系统法治专题培训、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班、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视频培训、国土资源法治建设培训班等10多项专项培训,组织处级干部参加培训班10人次,组织科级及以下干部参加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约700人次,多管齐下,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的能力。

2.结合6.25土地日,联合开展大规模普法活动。以6.25土地日为契机,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开展“土地日”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土地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土地法律知识;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并参与普法活动,我局共15名业务骨干提供现场法律及业务咨询,并向群众派发不动产登记宣传手册、违法用地典型案例、地质灾害防治手册、地图册、宣传海报等普法资料近500份。

3.抓好热点难点,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印发一系列政策指引,组织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外业补充调查技术培训、省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全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技术培训、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培训,指导基层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依法进行。

4.针对执法实践困境,邀请专家开设法制培训讲座。针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基础民法知识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等,邀请市法制局、我局法律顾问以案说法,剖析讲解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科室处理技巧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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