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听证会的公告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26-09-28 14: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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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案由:

  非法占用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清自然资 (执法) 告字〔2026〕1 号)

  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于2017年8月擅自在清溪镇大利风吹簾老围建设工业厂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限期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等处罚。

  当事人:

  东莞市政懋电子有限公司

  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6年10月9日10时00分

  听证会举行地点:

  东莞市规划展览馆公示厅大楼2楼规委会会议室(东城街道旗峰路315号)

  注意事项:

  如认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在听证会举行前向本机关申请参加听证。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如需旁听,须持身份证原件做好身份登记。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8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6983215、2698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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