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2025年9月25日10时00分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厅(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268号)举行的关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虎自然资(执法)告字〔2025〕24号)行政处罚听证会,由于当事人撤回听证申请,现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听证。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4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6983828、2698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