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函〔2025〕1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职能分工的函》(东人社函〔2025〕24号),我市工程系列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自2025年起转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评审。为充分做好工程系列规划专业职称评审的承接准备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中《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要求,拟组建东莞市工程系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的条件要求
推荐入库的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审管理要求,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从事工程领域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工作。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设计等技术岗位。
(四)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五)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工程领域规划专业副高职称3年以上或正高级职称1年以上。
(六)身体健康,男性一般要求57周岁以下,女性一般要求52周岁以下。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坚持评审工作。无违法犯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二、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标准条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人数不限),于4月15日(星期二)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逾期不再接受推荐。推荐材料包括:
(一)《东莞市工程系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原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二)《东莞市工程系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人员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纸质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查询证明书》(可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查询服务”栏目中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通过“东莞社保”微信小程序的“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栏目或“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并打印),无法查询的请提供评审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原“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在库委员,如申请入库东莞市工程系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请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联 系 人:何珮莹
联系方式:0769—26983856
邮 箱:dgzrzy_rsk@dg.gov.cn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
附件:
1.东莞市工程系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x
2.东莞市工程系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人员汇总表.xlsx
关于推荐东莞市工程系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的通知.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7日
(联系人:何珮莹,联系方式:0769-2698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