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听证会的公告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5-01-24 14: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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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案由:

  破坏耕地种植条件、违法占用土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虎自然资(执法)告字〔2025〕1号)

  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于2024年4月起,擅自在虎门镇怀德新村小组横路1号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推填土建设硬底化停车场和棚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四十四条、五十九条、六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破坏耕地种植条件、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限期恢复耕地种植条件、退还土地、没收(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等处罚。

  当事人:

  邓建洪

  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5年2月8日10时00分

  听证会举行地点: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厅(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268号)

  注意事项:

  如认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在听证会举行前向本机关申请参加听证。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如需旁听,须持身份证原件做好身份登记。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6983828、2698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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