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4-07-10 15: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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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园区、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业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科室

1

东莞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资源保护与用途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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