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然资源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3〕51号)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自然资函〔2023〕87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自然资源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质量,东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定于2024年6月8日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现就面试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答辩的目的
面试答辩是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面试答辩,有助于评委全面直接地了解和掌握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情况,以便对申报人做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面试答辩的基本原则
面试答辩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突出业绩和能力为先、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答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环节和内容,答辩情况仅作为评委投票的参考依据。评审结果以评委投票结果为准。
三、面试答辩的对象
由评委会办公室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一抽取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详见附件。
四、面试答辩的方式
现场答辩。
五、面试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8日;
地点:丽逸酒店。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评委会在正式面试答辩前5天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网址:http://nr.dg.gov.cn/)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并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中签人员参加答辩。
(二)答辩人必须按照评委会安排好的时间参加面试答辩。没有按时答辩者,责任自负。
(三)答辩人参加面试答辩时必须严格遵守答辩工作规则,严重违反纪律者取消其答辩成绩。
六、面试答辩工作规则
(一)面试答辩时间约每人10分钟,主要围绕答辩人专业技术背景、工作业绩情况、学术成果的技术工作要点和本行业应知应会知识等相关专业技术问题提问,答辩采用一问一答方式进行,不提问专业以外的问题。
(二)答辩人可以翻阅本人携带的纸质资料,但禁止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答辩题目不可带离答辩场所。答辩结束后,答辩人应将答辩题目交还工作人员。
(三)答辩人必须严格按照评委提出的题目认真答辩,做到有问必答。
(四)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对外接受有关面试答辩情况的查询。
附件:2023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答辩人员名单.xlsx
东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联系方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166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