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业经局领导同意,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