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3-02-13 1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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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49号)有关要求,我局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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