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市级土地复垦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2-09-20 20: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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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相关土地复垦义务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土地复垦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我局于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组织对随机抽取的13宗临时用地项目开展土地复垦活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8月,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的方式对随机抽取的13宗临时用地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土地复垦资金保障与使用管理、土地复垦实施与验收,以及复垦利用与成效等。通过检查,工作组据实记录核查情况,现场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指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限期落实整改工作。

  二、检查结果

  此次监督检查共随机抽取临时用地项目13宗。检查发现,部分镇街(园区)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部分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要求及时高质量开展复垦工作。对照《土地复垦条例》及检查内容要求,有4宗检查时未发现违反条例的情形,有9宗临时用地不同程度存在不符合《土地复垦条例》的情形,主要体现在:

  (一)复垦工作不到位。检查发现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项目临时用地地上临时建筑物未完全拆除,复垦质量未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有关要求,复垦验收缺少专家验收意见。

  (二)使用期满未开展复垦工作。检查发现东莞市欣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8月31日到期,占用耕地5.3877公顷)、东城街道翰林城市花园项目临时用地(2019年3月22日到期)、松山湖管委会景观湖绿化工程改造项目临时用地(2018年12月23日到期)、松木山水库人工湿地与库尾截排工程项目临时用地(2020年12月31日到期,占用耕地9.0929公顷)、东莞生态园东坑片区防洪排涝工程—角社排站项目临时用地(2020年6月9日到期)共5宗临时用地到期后至今未开展复垦工作。

  (三)复垦期满未完成复垦任务。检查发现寮步镇垃圾堆放场项目临时用地(2019年9月14日到期)、赣州至深圳铁路工程(赣粤省界至塘厦段)项目临时用地(2020年6月30日到期)、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项目临时用地(2020年11月14日到期)、东莞市恒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截污管网项目临时工棚(2021年3月18日到期)共4宗临时用地未在一年土地复垦期内按期完成复垦任务并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四)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检查发现松木山水库人工湿地与库尾截排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修建永久性建筑物7.659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9502公顷)。东莞生态园东坑片区防洪排涝工程—角社排站项目临时用地修建永久性建筑物0.3995公顷。

  三、有关要求

  (一)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的土地复垦义务人要迅速开展整改。各镇街(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落实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整改查处情况报送市局,同时,要积极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宣传《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自然资源部门审查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批准新的采矿许可证申请或者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申请,纳入征信“黑名单”以及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三)请各镇街(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自觉警醒,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确保临时用地到期后按要求复垦到位。

  附件:2022年土地复垦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情况表.xlsx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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