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2022年6月17日10时00分在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厅(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268号)举行的关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常自然资(执法)告字〔2022〕1号)行政处罚听证会,由于当事人申请延期,理由正当,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延期举行听证。听证会时间改为2022年6月28日10时00分,听证会地点不变。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6983828)